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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颁发委托公证人(香港)证书

1999-06-07 来源:光明日报 计亚男 我有话说

本报讯司法部近日隆重举行颁发委托公证人(香港)证书仪式,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向获得连续委托的38名委托公证人颁发了委托证书。

司法部自1981年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以来,已先后委托200多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居民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各位委托公证人以爱国爱港的热情和积极负责的精神,为香港居民办理了近50万件发往内地使用的经济和民事类公证文书,在解决历史遗留的法律问题和不同制度间的法律冲突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有效地保障了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方便了香港居民和法人,而且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民事、经济和法律界的交往,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和赞扬,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段正坤副部长希望,获得连续委托的公证人要继续珍惜这一荣誉和权利,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更好地推动香港与内地至今的交往,促进香港与内地的共同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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